10月17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优化调整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11月1日起,重庆市将优化调整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有效控制交通污染,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该“通知”规定,自 11 月 1 日起,符合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卡车禁止全天 24 小时进入整个中心城区(不包括环城高速公路 G5001 及其连接的高速公路)。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每日 7:00 至 22:00 禁止进入市中心城区(环城高速公路 G5001 及其连接高速公路除外)。此外,符合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全天 24 小时禁止进入内环高速公路及其周边区域。
军用车辆、警车、消防车、工程救援车辆和中国邮政专用车辆不受这些限制。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车主可以通过汽车出厂证明或登录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放监测中心网站(info.vecc.org.cn/ve/index)查询车辆排放标准。他们还可以访问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站,查看限行车辆的公告。此外,公安局还会将限行相关信息发送给在重庆市注册的高排放柴油货车车主。
同时,鼓励柴油卡车车主积极利用市政府现有的车辆置换和报废补贴。补贴资金按照“全面管控、先到先得”的原则进行管理。目前,还有剩余资金可用于报废和置换非商用柴油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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